現代人十三四歲應該都在上國中,這個年紀的主要任務就是好好學習,但是在古代十幾歲就已經到了結婚生子的年紀了。
古代人結婚年紀普遍較早,漢昭帝的上官皇后六歲就已入宮,還有十三歲嫁給李世民的長孫皇后……
這些例子讓后人感到非常詫異,明明還是懵懂孩童的年紀,在古代卻已早早結婚,是什麼原因讓古代社會對年輕女子如此「情有獨鐘」?
與其說喜歡不如說無奈,古代女子早婚現象背后隱藏著錯綜復雜的社會經濟文化因素,如同層層迷霧遮蔽著真相。
古代社會科技落后醫療水平低下,人們面對疾病的侵襲往往束手無策,感冒發燒這樣的小病都可能成為奪走生命的????手。
據統計古代人的平均壽命只有短短四十年左右,即便是錦衣玉食的皇帝也難逃此劫,平均壽命僅在三十歲上下。
在死亡陰影的籠罩下,人們對生命的延續充滿了焦慮,早婚早育便成為了一種本能的選擇,畢竟在那個時代,多子多福不僅是家族興旺的象征,更是對抗高死亡率延續血脈的唯一途徑。
想象一下當你身邊充斥著夭折的孩童,當你對未來的期許只有短短數十年,你還會覺得早婚不可思議嗎?
為了鼓勵生育歷代統治者都將人口增長視為頭等大事,西周時期統治者雖然提倡「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但到了戰亂頻發的春秋時期,各國為了補充兵源紛紛降低了婚育年齡。
其中齊桓公將婚育年齡降低到「男子二十,女子十五」,這一政策直接促進了齊國的人口增長和國力強盛,使其一躍成為春秋五霸之首。
齊國的成功經驗引發了其他國家的效仿,越王勾踐為了快速恢復國力,甚至采取了強制手段,規定女子十七歲不嫁,男子二十歲不娶,父母都要受到懲罰。
在生存壓力和政策的雙重壓迫下,早婚便成為了一種無法逃避的宿命,古代社會生產力低下,農業是主要的經濟來源,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孩子尤其是男孩被視為家庭的勞動力,早早承擔起家庭的重擔。
而女孩則被視為「賠錢貨」,早早嫁出去不僅可以減少家庭的經濟負擔,還能換取一筆彩禮,改善家庭生活。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句流傳至今的俗語,正是古代女性社會地位的真實寫照。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禁錮下,女性被剝奪了受教育和參與社會活動的權利,只能依附于男性成為男性的附屬品。
她們無法掌握自己的命運,只能任由父母擺布早早嫁入陌生的家庭,過著相夫教子的生活。
「女子無才便是德」,這句看似溫柔的話語,背后卻隱藏著殘酷的現實,它剝奪了女性追求知識和獨立的權利,將她們禁錮在家庭的牢籠之中,試想一個沒有接受過教育,沒有獨立經濟能力的女性,除了早早嫁人還能有什麼選擇呢?
漢高祖劉邦為了鼓勵生育,恢復戰亂后的社會生產曾頒布法令,規定生下男孩的家庭可以免除賦稅和徭役,這一政策無疑加劇了「重男輕女」的社會風氣
,也讓女性在婚姻市場上更加被動,只能淪為生育的工具。
為了生存無數豆蔻年華的少女就這樣被推向了婚姻的深淵,她們的人生還沒來得及綻放,就被迫凋零……
在古代社會「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的觀念根深蒂固,傳宗接代被視為人生的頭等大事,為了完成家族的使命,早婚早育便成為了一種理所當然的選擇。
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個人意愿顯得微不足道,年輕人只能服從于家族的安排,早早走入婚姻的圍城。
歷朝歷代的婚姻制度,更是將早婚的觀念固化下來,從春秋時期的獎勵生育,到漢朝對超過婚育年齡女性征收重稅,再到晉朝的官府強制婚配,無一不體現出統治階級對早婚的推崇和對晚婚的打壓。
這些制度如同一道道枷鎖,將女性牢牢地束縛在早婚的牢籠之中,讓她們無法呼吸無法掙脫。
即使到了唐宋時期,雖然政府對婚育年齡的限制有所放松,但社會輿論的壓力依然存在,一個超過婚育年齡的女子,不僅會被認為是「嫁不出去」,還會受到周圍人的嘲笑和排擠。
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女性想要追求個人幸福,爭取婚姻自主權可謂難上加難。
官媒制度的存在更是加劇了女性在婚姻中的被動地位,官媒作為官方指定的媒人,擁有強制為適齡男女牽線搭橋的權力。
對于那些超過婚育年齡的男女,官媒更是會積極促成他們的婚事,以完成「上級交代的任務」,在這樣的制度下婚姻不再是兩個人的結合,而變成了一種完成任務式的「配對」。
回首歷史不難發現,古代女子早婚現象的背后是社會地位和制度約束等多重因素交織的結果,
她們是時代的犧牲品,也是男權社會下的弱勢群體,她們的命運令人唏噓更發人深省。